香港樂壇今期流行︰藍奕邦與何山

取自藍奕邦Facebook

香港樂壇一直有一些gem 是樂迷才識貨,才懂欣賞的。當然,他們的音樂還是流行音樂,不屬什麼冷門或另類路線,但很多時候你是寜願他們不走紅的,因為你知道這些具個性,具想法的獨立個體是不會被香港最大眾層面的樂迷愛戴的;他們的流行是屬於小流行,可在小型場地舉行音樂會,具體一點,即是他們是屬於伊館多於紅館的,放他們在紅館是不對勁的。

藍奕邦,正正就是這類型的香港流行裏的gem。由他出道彈鋼琴的憂鬱小生,發展到劉德華的音樂監製,再到自己的音樂變得劉華;再到他在Evi Yang的協助下的性解放,穿上高跟絨,想復興disco音樂及文化。他還是不紅。他為不同歌手作的歌不多,最早的《含蓄》的R&B式作品食正的是當年由台灣吹起最紅的曲風,不特別;《樓上來的聲音》成經典,但作品的成功卻更見於編曲及張學友的「突破」演繹;劉浩龍的《斷尾》等出色廣東流行,小流行但卻紅不起;楊千嬅的《我等我在》、《長恨哥哥》到《芬䔧道上》,成樂迷大愛亦成楊千嬅金牌年代重要作品,卻只屬minor classic。到容祖兒這個大公司在零七零八年連續取錄,《愛一個上一課》及《忘憂草》都成主打,卻只是容祖兒另一派台歌的「短暫流行」的命運,還是沒有為藍奕邦取得更多的工作。最深受樂迷喜歡,成為私房歌的,或其實是張衛健的《身體健康》。

想不到,為新一代歌手許廷鏗寫的《青春頌》卻意外跑出,成為了他至今其中一首最成功、最流行的作品。雖然,《青春頌》不過是一首平平無奇、像是藍奕邦東亞時期「劉華風」的作品,那種一貫自省之餘亦自我鞕策的樂觀調調,多了的只不過是藍奕邦近期接近囉嗦婆媽的老土味道。但是,這作品的成功是見証著像《那些年我們一起追過的女孩》或《致青春》等近年有關青春回憶的nostalgia同時在音樂上流行;這亦証明市場中確實有這個niche market未被照顧的,當林夕及黃偉文都不怎寫這類題材,正正是藍奕邦正在填補這個空缺。

一下子,藍奕邦在不同歌手的作曲填詞欄均變常客,雖未至於像舒文般的濫,但亦算是創造了樂壇現象,尤其是藍奕邦是繼周博賢後少有同時提供曲詞服務的創作人——他的曲詞亦通常像一個套餐,都是賣藍奕邦一向的主題路線的。有趣的是,藍奕邦的新碟合作夥伴Pixeltoy的何山同時突然成為樂壇搶手客,由王菀之的《Chotto等等》跳舞涼音開始,成就了容祖兒新碟的第二次合作《無電才是災難》續集的日系兒歌。

林子祥之子林德信新歌《心靜自然涼》便是由藍奕邦監製,何山編曲。與何山亦同時為東亞新人鄭嘉嘉監製求突破的《Iron Lady》。另一方面藍奕邦亦為環球重點歌手吳雨霏轉型的首支主打《今夜煙花燦爛》送上歌詞,再加上Robyn and Kendy 之前的《陶瓷娃娃》,不懷疑或者藍奕邦與環球亦簽了創作合約。

講到尾,其實我不過想道出香港音樂人面對的流行矛盾。再出色的創作人,濫接jobs都是在掏光他們的創意及靈魂。由雷頌德到陳輝陽到Eric Kwok 到所有曾過度接jobs的香港音樂人均已証實的一點。流行音樂是生意是商業,保持步伐可以可持續發展,過度開發則是提早收工,更會失去樂迷原本的尊重。欣喜看到藍奕邦邁步向前走,但藍奕邦本來就是那個具自知之名的憂鬱小生,迎向大量製作,或是用上很多龐大沒意思或接近pretentious 的用字的音樂人嗎?該不屬他的專長。

由陳奕迅演唱會再看懨悶的香港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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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覺得連續三週都寫陳奕迅實在過火,亦有點好像講來講去都係佢的感覺。不過,想來想去,還是覺得這件事仍是觸動最多人神經的一件事,還是有點話想說。

坦白說,看到陳奕迅演唱會的那些報導及所謂的衝突,只感到納悶。其實玩什麼音樂就有什麼的歌迷,你去看像Justin Bieber這類流行音樂會不是會預期看到一些來「享受」、「細味」音樂的聽眾的,而是一班狂熱年輕樂迷在尖叫狂歡,以摸到Justin Bieber 為樂。奈何的是,陳奕迅仍然是停留在這種流行音樂的層次而不自知,傻得像大排檔老闆嫌食客著得不夠大體不夠斯文一樣,實在矛盾。

當然,普遍香港觀眾同時一向惡啃,尤其那些狂熱fans,尖叫大叫喪叫首首大合唱,見怪不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偶像崇拜作背後動力的流行音樂出現這種粉絲實屬正常。而香港觀眾音樂感差也是公認的,香港的音樂會一到打拍子就每每嚇親人,錯得離譜,快十拍或慢十拍都是常見。這些所有惡習,終歸究底,還是因為香港的惡劣音樂教育。

所謂的音樂教育,並非是指真正的音樂教育,例如樂理或演奏等,而是泛指對音樂的接觸。香港雖曾以國際都會自詡,但普遍香港人的眼界及口味由香港交到中國前到現在以來,不進則退,越來越狹隘,口味越來越老土守舊,與上一代的老人家只愛聽那些老一輩情歌沒分別,更開始像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的只愛聽一類情歌的單一口味。

香港人由細到大聽的歌曲都是沒什麼節奏感,都是那些硬掘掘的那些廣東慢歌;就算是快歌,節拍感也不是歌曲的重點。社會口味單一,市場就可以大條道理用這個來做藉口,以「有供有求」為名繼續做類似沒音樂感沒音樂性的音樂,音樂的成功不在於音樂感,只流於歌詞有沒有所謂的「共鳴感」與「觸動人心」的本領,音樂多停留在這種「情感」層次,所以形成今日香港樂壇被情歌淹死的局面。

所以如之前所提及,陳奕迅對觀眾的指責其實是說不通的。他,投靠只向錢看的音樂工業,棲息在一班不懂音樂的傳媒,娛樂這班沒什麼音樂教育的聽眾,靠這班普羅大眾及狂熱粉絲而獲利。既然今時今日唱了十多年仍是一年一年重覆地唱《任我行》這類典型「悅耳流暢」的打油詩式的慢歌去換取最大的名氣及支持度,既然這班就是你自己選擇的顧客,既然你選擇要開足廿五場演唱會去秏盡自己的精神體力及音樂熱誠,那就沒什麼理由又要賺人家的錢又要對人家說三道四。

香港娛樂圈,或是這個只有娛樂的樂壇,歌手大多只是靠討好粉絲而維生的娛樂人。得罪客仔,甚至應要被消費委員會投訴的事來的。

話說回頭,其實紅館這個象徵「巨星」的舞台早就不合時宜,連續開多場演唱會根本是不人道的行為,亦只是在消磨歌手與音樂人的意志,不過,一切從錢看,開得越多賺得越多,歌手亦是自願的。或者香港人就是不肯作改變,紅歌手還是要在一個基本上不適合舉行音樂會的場地舉行,大家還是習慣坐定定看音樂會;又或是一切都源於香港政府沒有任何文化視野的原因,沒有更大型的音樂場地,室內又好室外又好。

Kamen的香港獨立民謠【Hope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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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men Cheung

Hope Land

廠牌:Self-release 評分:6.5

你的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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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第一次見Karmen是在自然捲及Club 8的香港九展音樂會。或者是我太過明目張膽地用錄音機錄音樂會,當音樂會完結時,座後的一個年輕女生拍拍我,問可不可以send 她這個音樂會的音樂files,我說當然沒問題。 當然,這個女生就是Karmen了。

然後這幾年,我一直在看到Karmen在Facebook更新她的「音樂事」,不斷地翻唱。近年開始更見她積極在街頭及小型場地演唱,再到這一年,她終於經英國的Buzzerk Music發行她的首張EP【Hope Land】。

坦白說,聽【Hope Land】前我還蠻擔心的,因為一來我很怕聽一些自己認識的人的歌聲,二來我總是怕如果作品不好,我亦要虛偽地說一句「Well done Karmen!」⋯⋯不過,聽罷僅有三首作品的【Hope Land】,我卻放心了。

【Hope Land】是一張誠實而沒野心的Debut 作品,沒有賣弄小聰明的歌詞或似是疑非的說理或哲理,沒有太狡滑的朗朗上口的旋律或編曲,沒有要kill to dress 的野心及佔有慾,是在香港裏難得誠實personal、沒給聽眾壓力的音樂作品。它亦是香港久違了的indie 民謠聲音,又或者是,她是香港少有的「民謠聲音」,它有國際indie sound 的影響,實質的sound則更接近台灣如娃娃、自然捲、黃小楨等的淸新民謠。

它僅有三首作品,點題作《hope Land》是一首簡單heartwarming 的作品,由一枝結他配簡單的和音配唱,發展到尾部加入的其他樂器,都過度得自然舒服。同樣調子卻更melancholic, 更內向更深刻的是《Hannah》,一首solid極具潛質的出色單曲,在和音處理上尤其出色。最後一首作品是翻唱美國七十年代來自家庭樂團the Five Stairsteps的hit song《O-o-h Child》。Karmen 將作品搖身一變,變成一首中快板的民謠作品,聽到的是像929又或是The Kings of Convenience等出色的民謠音樂的影子。

這三首作品不是什麼「很爆」的作品,但卻讓我們聽到一個具潛力的新唱作人的靈魂。她玩淸新民謠卻不像at17,她翻唱卻不是像Robynn and Kendy 唱那些唱到爛的廣東流行。她有一貫民謠的精神,自省、個人、誠實。在台灣,她或許是台灣天和日麗唱片行的一個歌手。但是,在香港這個獨立音樂圈接近吋草不生的地方,大部份歌手都是又要威又要帶頭盔,一方面遵從主流音樂規則去sell out另一方面又要強調「保持真我」時說搵食艱難的時候,我們終於有一個獨立女歌手是真正以獨立姿態,不用玩那些虛偽猜心意遊戲,誠實地玩具民謠元素的indie pop。

陳奕迅【The Key】(不)和諧帶來的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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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

THE KEY

廠牌:環球 評分:6.1

你的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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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人確長情的,總覺得若然陳奕迅照這樣唱下去,唱到六十四大家還是聽得這麼高興地聽。其他歌手有再好的歌亦不會有這種反應,全世界有再好的音樂還是愛聽陳奕迅,香港樂迷的耳朵就是選擇性地只聽你陳奕迅,聽了十幾廿年還是這樣聽,這樣大愛。

利益申報,陳奕迅近幾張專輯我已記不起那首打那首,已提過,他努力工作,我亦努力聽其他音樂。記得大學時我常跟大學同學說,是的,陳奕迅係好野來的。不過,如果我遲生十年,現在是大學生的話,我想我已不敢說這番話來。現在的陳奕迅,更像我們的樂壇校長,係,譚校長。

上了神台的陳奕迅,成為新世代唯一一個真正中港台巨星的陳奕迅,或者渴望他會有更多真正造福音樂的舉動,多於保持自己的名氣、娛樂大家的穩定工作———確實是我天真幼䧽,看不破香港娛樂圈。其實早幾年開始,我們早已看穿陳奕迅在音樂上「唔嗲唔吊」,早有種「我不在乎」的感覺;我們亦不懂怎樣評價陳奕迅,怎樣要求陳奕迅,他不是沒有好歌,他還是一直在做水準以上的流行曲,要狠評他好像總也不太公平。

是的,所以聽在旋律與歌詞的水平上應是近年之冠的【The Key】,我還是不知道應樣評,我亦不怎樣覺得歌曲動聽,想skip 歌多過聽完全首。這時,我想起了,其實有史以來,陳奕迅一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記得他的大碟名嗎?由華星時期【Nothing Really Matters】,到【怎麼樣】,再到【What’s Going On…?】,然後最近的一張就最經典【?】。其實,淸醒頭腦一下,就發現一直以來陳奕迅都沒有什麼特別東西要說,那些「The Life」系列,還不過是cliche得像「防止自殺協會」的「呀媽係女人」的訊息;歌詞層面,那些「陀飛輪」,那些「葡萄成熟時」說穿了不過是像男版容祖兒,填詞人都是抓著一些「撃中要害」的主題而寫的聰明歌詞。

陳奕迅不再年輕亦不再反叛,所以回不了那些自我反省略為憤世的華星主題。安穩的陳奕迅沒什麼特別故事,唱成年人的無奈亦唱過不少了,或者因為為這樣子,林夕在《六月飛霜》開始,便正式把一些具有政治隱喻的歌詞給陳奕迅。所以林夕這次特意送上《斯德哥爾摩情人》明刀明槍寫香港在中國影響下的情況,「也許早已戀上共(綁)匪苦海慈航」便是到肉。

同時,《主旋律》中小克亦擺明將中港關係放大,他自己更以歌詞來回應屯門市廣場的和諧事件。可是,諷刺的是,陳奕迅另一邊廂卻接唱為港共政府而唱的「和諧之歌」,更把這首《同舟之情》成為本專輯bonus track。而陳奕迅在官方的文案中,陳奕迅的解說是

Eason解說「主旋律」即”Main Theme”,借情侶關係講人與人的相處之道,如何和諧地生活,經營互惠關係,是永遠學不完的人生哲學。

確實是一個大玩笑。究竟「和諧」定「不和諧」?坦白說,嘻嘻哈哈的陳奕迅或者真的不在乎。我覺得,這次再次帶出的是主流音樂分工機械式合作的㢢病,大多時候填詞人、作曲人與編曲人都share 不同的visions的。你以為歌手唱什麼六月飛霜以為真有喻意?其實歌手自己在唱什麼,歌手自己亦不太淸楚。將政治歌交給陳奕迅,與交給王菀之手上已沒有分別,一樣毫無說服力。

同時,這再次帶來一個大問題,就是究竟我們是聽歌還是愛讀詞?像《任我行》得到不少人的喜好,更多的原因還不過是林夕出色的歌詞,寫出了成年人隨生活流的無奈與及當中溫暖的寄意?我在想,一百年後,我們是聽陳奕迅的歌?還是像我們在讀李白詞選一樣,更集中只是閱讀歌詞?我會認後者更有可能。

最後說回音樂,【The Key】的問題是玩不出任何新意。聽得出CY Kong 交出功課,但亦交出了很多filler,像《主旋律》或《再見娑婆》等作品都是交出了很多為大器而大器的編曲技量,卻沒有很solid 的substance或是特別的聲音,與歌曲歌者與歌詞的空洞分離都是一致。Eric Kwok又甚至是出動陳曉娟的都是有類似問題,這些唱法這些曲路這些編曲,已聽過無數次,陳奕迅歌者的靈魂已不再耀眼如前,唱出來亦不覺他投入,縱使他已交出功課,像在《再見娑婆》與《失憶蝴蝶》中交出驚喜的演出。

專輯的喜悅卻藏在尾部,陳奕迅自己作曲的《床頭床尾》就有像玉置浩二的日本老歌的簡單美好旋律;而新人Jimmy Fung的《阿貓阿狗》加入簡單美國西部民謠和絃,兩首作品都把陳奕迅重放在簡單誠實的流行曲層次,亦帶出了較真實、down to earth 的感覺。

平心而論,【The Key】是一張很四平八穩的廣東流行;在細節部份,如封面及cd jacket設計與及歌詞方面的水平更是出色的,不過,唯獨音樂部份是舊酒裝在古董一樣的舊瓶,同時,如果你能接受當中的「和諧」之聲唱著「不和諧」歌詞,你還是可以大愛這專輯的。更重要的,或者是,你還仍然樂此不疲地聽著陳奕迅不斷重覆這些水準還不錯的流行歌曲。

延伸閱讀︰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ason-chan-the-key/陳奕迅the-key以音樂作鑰匙-開啟時代之曲
陳奕迅再能衝上雲霄的The Key
南都樂評

陳奕迅《主旋律》,我們都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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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中學時如何在陳奕迅的歌詞中找到那種「I am an island」的共鳴感,《與我常在》林夕一句「除非你是我 才可與我常在」今日讀出仍然是又精又狠,道出了很多複雜情緒及現實的矛盾。又或是讀黃偉文最出色的歌詞《反高潮》,一語相關,既寫現代生活、媒體影響亦寫純屬高潮一事。音樂都是不怎樣俗套的pop rock,就算是情歌亦是柳重言那些很淸新脫俗的調調。我曾經是多麼喜歡那個反叛、敢言的陳奕迅,那個歌內歌外都反叛cheeky的後生仔。可是,到今天,聽著三十九歲的陳奕迅,我真的只能說是我老了,跟不著這個越來越大器的歌手的腳步,我再不懂亦不能夠欣賞這個亞洲巨星的聲音了。

《主旋律》一歌,賣點明明就是當中極為明顯的政治訊息,控訴中國對香港的「侵控」。不過,看到陳奕迅新碟【The Key】這處

首批CD加送張學友x陳奕迅
「同舟之情」CD single

我的心便完全像沉船一樣,一沉沉到深不見底的大海的最深處了。或者原本不少人還可以降下底線,忘記這首和諧之歌,怎知還要得吋進呎,還能原諒嗎?

其實,我不奢求香港的歌手可以做到什麼,又或是會做什麼。不過,就算我沒有期望,亦沒有希望,但至少也要老老實實,不談政治就不要在歌裏談什麼政治,至少要說得通吧?一個歌手成不成立,是講integrity的,一言一行,鏡前鏡後,都是決定一個歌手成功與否,唱的作品究竟有沒有說服力的。《主旋律》這首歌,不計質素,單談歌曲有否說服力,就已經注定這是首虛偽空洞的失敗作。

陳奕迅以前唱反叛有說服力,是因為他當時真的反叛、串嘴過。不過,到今時今日這個有大將之風,賺盡大中華錢的大歌手,那邊廂送你一首和諧之歌,那邊廂醒你一隻有少少政治含意的歌,何樂而不為?觀眾不也是會大拍手掌,又或是讚歌曲夠大膽諷刺?我們總找到無數理由去為歌手解釋這些「現實生存困難」的困局,就像那些典型電影橋段裏頭,就算有暴力傾向的親人,如何打你,你亦可以容忍接受,更為他解䆁,因為,他永遠都是愛你的,是嗎?

少來跟我說陳奕迅沒有話事權,他或是對《同舟之情》不知情等等的無稽之談。其實,就像之前Rubberband 或是Mr.的維穩Shows一樣,何用????吵?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不用花時間解䆁什麼了,時間真的很寶貴的。如果當年達明一派一邊維穩一邊天問,達明就不會成今天經典了。

陳奕迅,這張【The Key】已是第三十一張唱片了?一年一至兩張唱片,一兩年一個紅館演唱會,如果這是一個新歌手,亦說得過去,但對一個已經有無數經典的上位歌手,這只不過在消耗自己的歌手生命,一個音樂人的生命。物以罕為貴是世間不能否定的道理來的,David Bowie也要抖十年才出專輯,才可以成功大賣及獲得好評,你懂得這個意思嗎?

我們都老了,你下年四十了,聽你長大的都過三十了,曾經被公認為最懂唱,最有音樂sense,最有音樂人個性的陳奕迅,我們的醫臣,我真不忍心看到你一副PSY的模樣又或是在MV裏像盧海鵬的樣子唱著輪廊再不鮮明的歌曲了。或者,是時候退一退了吧?如果只是想一直做娛樂家,娛樂大家,那也請不要怪責聽你演唱會的歌迷不懂如何欣賞音樂了,因為,是說不通的。

繼續下去,不如不見吧。

雷琛瑜的婆媽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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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寫過雷琛瑜,這次也繼續寫雷琛瑜。之前寫Paco的新人雷琛瑜像唱Cafe 裏的Background music,如像雞肋;而且,明明title 是唱作人,首支作品卻是假手於人,確實有種搵苯的感覺。這次第二主打《我就是主角》終於是「自己的創作」,亦確實唱出一些質感出來了。

坦白說,我還是不怎樣相信「雷琛瑜」這個project,我不是不相信雷琛瑜,而是她的創作團隊,包括音樂製作、A&R, 形象及marketing 的團隊。雷琛瑜想走像台灣的知性/文藝歌手路線,可是出到來的結果卻是仍然是欠缺辨識,在衣著打扮到氣質不特別之餘,最新MV更是錯得離譜,我還以為她是九十年代的李樂詩。再看這支主打的填詞人,原來是「香港作家王迪詩」,坦白說,我真的不認識這位「香港作家」,更不太明白為何第二主打仍然要跟第一主打所說的東西一模一樣,更要為一首原本已經這樣簡單的歌詞再要寫上一個序。香港是不是什麼都要畫公仔畫到將腸的details 都要畫出來?我們是不是真的這麼低智?

算了,至少,我們知道雷琛瑜不是謝安琪或是薛凱琪,沒有獨到characters亦沒有solid 的創作團隊支撐,那就聽聽歌算數吧。音樂本身,這次繼續聽得出很強的九十年代的流行曲影子,編曲完全是典型十分重手的煽情處理,沒有任何新東西或有質感的註腳。旋律方面,Verse 的旋律是寫得出色的,若然副歌寫得一樣好,或者會成為雷琛瑜的第一首很solid 的作品,讓她有力闖蕩樂壇。不過,事與願違,一到副歌便又回到廣東歌的不溫不火的悶場。同時我亦是質疑究竟這個singer-songwriter的創作力是如何;或者更甚的是,究竟她是否有創作力,因為在writing credit上,作曲的是J. Arie/藝琛,這種「合寫」,實在太多騙局了。

最要命的,或者是歌詞影響,《我就是主角》就像是把十秒的Adidas 或Nike廣告那些Nothing is impossible 等的似是而非的motto變為幾分鐘的婆媽宣言,整個執行都是很cheesy、黏黏老土的。不過,或者公道說,我這個廿幾歲的聽眾或者覺得陳腔濫調,可能小學生或初中生未聽過什麼歌的又可能有另一番味道吧?是了,確實是的,香港廣東歌確實不是給成年人聽的,對嗎?

不過,還是有一樣東西做得好的,就是vocal上的製作是很成功把雷琛瑜的聲音很直接呈現。雖然由她本身咬字到演唱上的瑕疵都一一呈現,但我卻難得從這樣一首很格式化、沉悶的作品之中聽到一把唱得真摯的聲線。這個赤裸的演繹讓我感受到歌者的一些熱情以及她歌聲的力量,甚至讓我在猜想,或者雷琛瑜在較好的製作團隊下會有更好的發展。又或者是這根本只是另一個主流歌手的宣傳騙局,又或者這個音樂商品確實不是給二十歲以上的成年人的。又或者,我不應這麼認真的。

我就是主角
主唱:雷琛瑜 J.Arie
作曲:藝琛.J.Arie
填詞:王迪詩
編曲:藝琛
監製:藝琛
歌詞
恐怕不再心跳 快樂記憶忘掉 高處去找奧妙
小單位買到了 但夢已經生疏了 消散飄渺
青春只那一秒 豁著去闖去飄 美夢去牽動浪潮
未愛盡這生便突然走了 誰又會欣賞破碎夢能照耀
難道我 沒法捉緊一剎麽 還是我 沒有改變沒有躲
燃亮過 ‬就算天塌下來將理想擁抱將那火 ‬盡興燒過
縱沒有掌聲 快樂我來決定 我獨個在人潮裡像星
笑我太天真衝動可以成長麼 
我有我夢不悔活過愛過 自我風靡 不枉過
難道我 ‬沒法捉緊一剎麽 還是我 沒有改變沒有躲
燃亮過 ‬就算天塌下來將理想擁抱將那火 盡興燒光
縱沒有掌聲 快樂我來決定 我獨個在人潮裡像星

第24屆金曲獎得獎名單

第24屆金曲獎得獎名單:

‧最佳國語專輯獎
《蓋亞》

‧最佳國語男歌手獎
蕭敬騰

‧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林憶蓮

‧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林憶蓮、常石磊《蓋亞》

‧最佳單曲製作人獎
亂彈阿翔〈不一樣的朋友〉

‧最佳樂團獎
猴子飛行員

‧最佳台語專輯獎
《台南》

‧最佳台語女歌手獎
李婭莎《愛》

‧最佳台語男歌手獎
謝銘祐《台南》

‧評審團獎
歐開合唱團

‧特別貢獻獎
鳳飛飛

‧最佳專輯包裝獎
蕭青陽《卡片教堂的鐘聲》

‧最佳新人獎
葛仲珊

‧最佳年度歌曲獎
〈大藝術家〉

‧最佳作曲人獎
黃韻玲〈回味〉

‧演奏類最佳專輯獎
《鍾興民作品集─飲食男女II 原聲帶》

‧演奏類最佳專輯製作人獎
Daniel Ho《吹過島嶼的風》

‧演奏類最佳作曲人獎
陳欣若〈頤和園華爾茲〉

‧最佳編曲人獎
常石磊〈蓋亞〉

‧最佳音樂錄影帶獎
〈乾杯〉導演:陳奕仁

‧最佳原住民語專輯獎
《O-Kai A Cappella》

‧最佳客語歌手獎
盧皆興(桑布伊)《桑布伊同名專輯─dalan》

‧最佳客語專輯獎
《回家的路》

‧最佳客語歌手獎
湯宇歆《兩個世界》

‧最佳作詞人獎
焦安溥〈玫瑰色的你〉

‧最佳演唱組合獎
歐開合唱團《O-Kai A Cappella》

資料來源︰聯合網

翻唱的美學,十首出色廣東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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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是一個很普遍的音樂practice,不過,將翻唱錄製再出版甚至變為一張完整的翻唱專輯,卻是不是一件很容易討人喜歡的事。翻唱可以有很多原因,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能是把一些被遺忘或是遺珠作品重新帶到聽眾。或者是是把一些不是屬於那歌手fan base 樂迷層面的一些作品。最後都是有重新呈現,達到把舊作品發揚光大的目的及效果的。講翻唱,英國的boy band傳統以來就喜歡翻唱舊經典作為主打,不是每一個都成功或work ,但最近One DIrection 把七十年代Blondie 的《One Way or Another》及The Undertones的《Teenage Kicks》合體,在三十年後把這兩作品重新變為一首大熱作,就是很好的例子。

在這裏列出十首都是香港翻唱史中幾首出色之作,這些均是在選曲上極具眼界,與及在編曲演唱上用了完全另一想法,把作品帶到另一層次的出色作品。

林子祥ー明天怎麼過 (The Beatles)

AMK – 哥仔靚 (許艷秋)

關淑怡 – 忘記他 (鄧麗君)

莫文蔚 - 冷雨 (錢錢)

彭羚 - 情像外衣 (露雲娜)

at17 – 你好嗎 (張立基)

黄耀明 最後一夜 (劉美君)

趙學而 – 最佳位置 (陳慧琳)

陳冠希《口徙氣》 (肥媽)

第十首是你選的,有什麼心水?分享吧。

全城愛唱K ,王菀之的K歌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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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菀之

晴歌集

廠牌:東亞 評分:3.0

你的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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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寫了王菀之的《如果這是情》,不少樂迷都反駁,為何不可以翻唱?其實,我在早前的文章已寫得淸楚,我不反對翻唱,但翻唱是需要有一個理由的,選曲是致命的。同時,翻唱有一條thin line的,就是究竟這是一個偷懶的「循環再用」人家已經大受歡迎及成功的作品?還是歌手是有其想法灌注一首舊歌新生命。香港樂壇最近的翻唱,不僅是王菀之,或是張敬軒甚至是蔡卓妍,都正正是表現香港人沉迷唱K 的現象。任何歌曲由另一個歌手唱,其實亦有不一樣的味道的。如果用這個簡單的「她唱得有不一樣的味道」的想法,其實什麼作品都是成功的翻唱了。

同時,這種在編曲及風格不怎樣改動的唱K 式翻唱,亦是一個自我很膨脹的表現,是對自己聲音及演繹有無限信心的表現。基本上,像王菀之這種樂迷冠以「天使聲音」的聲線,唱什麼,亦是動聽了。

所以,如果你有以上那些她唱出另一種味道,她唱什麼都動聽的觀點的,我先小人,請你不用看這篇樂評了,你亦不用介懷我這個不懂欣賞她聲音的樂迷的話。對於翻唱,我同時寫了另一篇,列舉了一些很成功的廣東歌的翻唱例子供參考

回到【晴歌集】,如之前提及,選曲是沒眼界亦沒大方向的。更甚的是,她更翻唱了一些人家已翻唱過的作品,像《細水長流》不就是梁漢文已翻唱過了嗎?其實,真的有需要嗎?

選回歌曲本身,王菀之基本上用一樣的淡定tone 來唱出每一首作品,喜歡的會說是「天使」聲音,唱什麼都動聽,唱出另一種情懷;對不buy 這套的人如我,則覺得很多情況都是偷懶沒力量甚至沒有投入熱情,雖然有些時候這唱法是work 的。像《妳的名字㕿我姓氏》,尤其副歌,便聽到人打瞌睡,這類歌還是留給杜麗莎唱吧。或將《幻影》編到像芭蕾舞劇般的恬靜,再把旋律唱得比原key 高,work;但唱到副歌唱回原key,那些「澎湃」編曲一出來,便走了樣,變回唱K。

也不是每首歌都這樣彊化要用同一個唱腔一隻字一隻字唸出來,原版已是迷幻的《迷失表參道》在新版中是chill-out的電子風格,最到位的是副歌的「呀呀」的人聲和音,其他的都是賣弄小聰明沒有主意的偷懶編曲把戲。《但願人長久》就更是waste of space ,目的是否要叫人覺得「呀,王菀之把聲真係好似王菲」呢?

幸好專輯找來Pixeltoy的何山來參與,唱片公司一放《Chotto等等》到youtube ,便已成為樂迷的大愛。確實,這是唯一一首有意思的cover。我不敢說何山用了很多心血,但至少這個大家覺得是perfume 或是初音版本的《Chotto等等》是很work 的,亦令人記起原來這首歌本就是一首日本歌來的。那些走音drum beats,或是古怪變音,到中間又偷了一點The Whitest Boy Alive 的簡約跳舞風格,是何山的編曲的奇妙戲法。

由何秉舜主理,翻唱陳百強的《First Love》亦較討好。取自《畫出彩虹》,以顧家輝七八十年代電視劇的大器intro引入,然後發展為The Carpenters式的七八十年代美好調調的流行作品。主意是不壞,做出來的效果亦是到位的。不過,在執行上,卻是過份參考The Carpenters等的處理,做法變得理所當然與及罐頭,既無創意亦無誠意。

唯一一首原創的「老表你好野」的《哥歌》,是簡單易入口的流行曲,是王菀之出道以來繼《我真的受傷了》一首最直接簡單的流行曲。這讓我想起一些歌手,像張懸,首張專輯的《寶貝》,第二張專輯的《兒歌》,皆是美好簡單的流行曲,亦是她獲得大眾喜愛的作品。這是王菀之與像張懸等的歌手的不一樣,我不畫公仔畫出腸。你明白的。

整張專輯是因為「老表」的大熱而製作的一張翻唱專輯,相信不少王菀之的樂迷亦會再聲援,說不應對她這樣苛刻,這只是一個「晴晴」的side project,云云。我不反對歌手做一張針對主流市場的大碟,但我卻不能接受一向以「做音樂」自居的歌手做一張沒有誠意與想法,純為市場而製的大碟。【晴歌集】當中是有一些不錯的點子的,但最後卻因為不夠誠意而變為賣弄小聰明的層面,變得僅是contrived的層面。沒有人不希望歌手獲得更多大眾認同,不過,王菀之缺乏的,是一個音樂人應有的integrity,或是中文的「音樂人的風骨」。

歌曲重點︰Chotto等等

八個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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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的目的是拋磚引玉,有熟版權法的人能解答。亦要強調,我再花時間寫這篇不是因為針對歌手音樂人或某些粉絲,完全只是希望帶出更多觀點與及真實的例證及實質的例證,讓大家可以對這議題有更深入、多角度的思考及理解。)

由於仍然有「熱烈討論」,我便對之前《另眼相看》一事再作出更多的資料搜集,怎知有較突破的發現。

香港甚至中文音樂界的音樂人經常掛在口邊的「不抄八個音節」就不構成抄襲,其實是建基在那一條例?有說是國際版權法,可是我找尋資料,都找不到相關版權條例及實際法律文件。反而,我卻找到一系列網上的文章,指出此說法是沒有任何根據的,只是Myth來的。

The fair use exception allows you to use a reasonable portion of a copyrighted work without running afoul of copyright law. Unfortunately, there’s no bright line rule to determine how much is too much for fair use. Whether or not your use of a song or sound recording is a fair use depends on the circumstances and on a number of factors such as how much of the work you use and for what purposes you use it. In general, it’s easier to qualify the use of a song as a fair use than it is to qualify the use of a sound recording as a fair use. Using eight or four or even two bars does not guarantee that your use is a fair use. Taking only a few words or notes from a song or a sound recording has been found to b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Sorce: http://www.legaljungleguide.com/resourc/musician/quizes/answers.htm

“I can use copyrighted music so long as it comes within the “8-bar” rule.” – MYTH

Some people think they can use a small portion of a copyrighted work without obtaining a license. They claim, “I can use X number of bars for free,” or, perhaps by extension, “I’m only using the melody, not the lyrics,” or, “I’m only using the hook.” This is not a privilege defined by copyright law, so you would have to defend your use in court.

Sorce: http://soundscapemusictherapy.com/2010/10/14/copyright-issues-for-music-therapists-part-three-infringement-fair-use-and-licensing/

更多文章。

http://www.alanbergman.com/The%20Mythology%20of%20Copyrigh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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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就算「這八個小節」的「底線」真的存在,其實應也只是建基於「公平使用fair use」原則,主要是用來寬待非商業作品的。同時,再強調(因為很多該偶像的粉絲還是不明白我之前寫的),沒有超過這個底線就不代表「作品沒有抄襲」,只要任何版權持有人質疑的,亦可以對相關作品作出指控,帶上法庭。最後裁決是落在法庭上的。

不少成功「指控抄襲」的案件,都不是「抄八個小節」的,尤其以sampling沒有問許標準的情況來說。像The Verve 的經典bittersweet symphony就是sample 了The Rolling Stones而沒有表明credit ,最後他們喪失了作品的credit。

而像The Beatles 的《Come Together 》亦被指抄襲Chuck Berry’s “You Can’t Catch Me”,最後他們庭外和解。John Lennon 承認抄襲了這首歌的一點。而這作品亦不是有什麼八小節的抄襲的,而是在走向相似。

中華地區其實幾時走過上法庭?

在中華地區,這麼多年以來,真正鬧上法庭的究竟有那一宗?我們「抄襲」情況多,卻基本上沒有什麼法律案例。原因是什麼?可能因為根本版權持有人或原創者沒有關心我們香港或中華地區?二來就算有苦主,亦不代表苦主有能力將事件帶上法庭?

長話短說,那究竟這個中華音樂人常掛在口邊的「八個小節」的底線從何來?有什麼根據?有什麼法律的意義?有人能解答嗎?

(再強調,這個討論只是建基於法律層面討論。)

抄襲案例資料庫

總結容祖兒/Alex Fung《另眼相看》的抄襲案

joeyalex
由出歌到即被樂迷指抄歌,這幾天容祖兒與Alex Fung在不同場合都對此事作出回應,在此先總結一下二人對指控的回應。

容祖兒無視抄歌指控,更表示︰

我慣咗(指被質疑抄歌),呢啲曲風用呢種唱腔,唔好咁敏感,覺得我抄可以唔聽。(來源

ALex Fung方面,他在電台《叱吒樂壇》(節目連結)節目中堅持他沒有抄,更將抄歌的指責推向Four on the Floor 這drum pattern,解釋很多歌手早就常用這個手法。

他說其實自己做好這首歌時給朋友聽過時,朋友都有感這首歌很面善。但他堅信如果去避免似某些歌而改動作品,便會做不到好的作品,更令作品不再動聽。

他說這歌是給Sterling Sound做後期就是幫Adele做後期的studio,而混音的朋友更給他一個「Nice vibe, good luck with the song」的短訊。他說,如果這是抄,人家做Adele的人做mastering時又怎會去幫他?不去告他?

他說他沒有興趣去抄Adele;反而有興趣與Adele合作。

他說他會有開放態度與樂迷討論怎樣才介定抄襲,因為抄襲就會被人告。

覺得她抄可以不聽?乜有得揀?

聽《叱吒樂壇》訪問,其中讓人聽得最不舒服的是,整個節目將整個「抄襲指控」變為一種「負面攻撃」,再將二人變為無辜受害者,不說還以為他們是街頭罪案的受害者。這就是香港的樂壇——甚至整個香港政治情況——最諷刺的地方,這與傳媒把示威者變成恐怖暴力搞事份子,把批評政府的人變為「為反而反」的「憤青」或「八十後」有什麼分別?沒分別。再重的指責,貪污到官商勾結,那些高官依舊擺出一副可憐樣,出來唸糊幾句,問「點解你地唔信我地?」就可以過骨了。

這就是整個事件最荒謬的地方,我不期望主持謝茜嘉會與他們對著幹,但這種粉飾太平,將二人變成受害者的手法就絕對是民智降低的其中一原因。你看,容祖兒在觀眾面前,可以變成一個一直被無理「攻撃」(老屈)抄歌的受害者,而一眾樂迷則是一班不講道理的蠻民,難怪她可以多覇氣地說「覺得我抄可以不聽」。

不過,這又是另一諷刺的地方,乜有得揀咩?容祖兒,你告訴我,可以避免不聽到你的地方嗎?現在問題是電台依然會熱播這首抄襲歌曲,容祖兒出任何正式主打電台至少會給一週冠軍數週頭十位的播放率,我們有得揀?英皇,彷如是娛樂圈霸權的一間公司,隨意呼出一口氣都可以如此覇氣。這種言論,與「咁唔鍾意香港未移民囉」是同出一轍。

指責他抄歌是「人云亦云」?

坦白說,我認為Alex Fung的回應是比預期理想的,至少他沒有否認這首歌是與Adele的相似。不過,他卻把指控視為「人云亦云」的無理責罵,否認這首歌有任何問題存在。

他說在最初見到youtube聽眾說他抄襲他還意外、開心地說「it’s funny」,覺得這樣的指控好好笑。Well,我反而覺得他會有這樣反應is ridiculously funny,因為稍有聽覺的,一個沒有音樂訓練背景的人都可以一聽就聽得出此歌與《Rumour has it》似到一聽就知。他,自言自己是專業監製,卻認為這些指控是funny,這不是真的很荒謬嗎?

而且,他偷換概念,指前奏的Four on the floor 的drum pattern 是很普遍,所以沒有抄襲,是徹底的偷換概念。指他抄襲,不單是前奏的鼓,而是整首歌曲的essence,由鼓到flow 到和音運用,這不只是什麼four on the floor,更不關什麼「AB(Abbey)」 road mastering 事。我詫異的是,監製的其中一個功能,其實就是要確保一首作品有其獨特性,不會與其他作品「撞歌」,明顯的,Alex Fung 就是完全沒有意會監製要有這個功能,因為他根本不在乎作品與其他作品十分相似。

歌曲相似,沒有問題?

在此事上,我就「相信」Alex Fung 他沒有抄歌,但是兩首作品的相似卻是不用否認的,那是誰的錯?如果我們排除任何陰謀論,當中沒有公司意旨又或是歌手意旨去reference 某些作品的(照某些作品抄,「抄得似但唔好太似」,此乃主流樂壇的慣常手段),那就是監製Alex Fung 的問題。已不用去說音樂層次,單是現實看,沒有人會製造一個產品是與某一產品極似的,這是常識——亦是音樂或創作最基本的概念。

當然,Alex Fung 說如果是抄,那人家便可告他,這個又是頗為天真的說法。不否認,現今音樂真正的「originality」其實不是很多,尤其流行音樂,往往斧鑿處處。不過,去到一個人人一聽就知的「抄襲層次」,明顯與某些作品成餅印則是最後底線。而他所謂的告得落,其實是指法律層面對抄襲的一個絕對定義(不過,這不代表沒有抄八個音節的作品就不是抄襲)。抄襲,其實有很多理解及層次的,英文就有很多說法,法律、formal層面上可叫plagiarise,但是其他坊間的rip-off、copy,imitate或steal等,都有不同意指。至於何謂「抄襲」,這是永遠都沒有客觀標準的,這有如道德界線,有人沒有道德有人道德高尙,永遠沒有統一標準的。

歸根究底,或者這不是Alex Fung 的錯,或者是整個香港樂壇根本視原創為無物的風氣有關。由以前「音樂只有幾個音」的弱智解釋到今日Alex Fung 可以將兩首明顯是餅印的歌都視為「無問題」,與大眾想法或普世價值背道而馳,是樂壇亦是香港政府,一日不解決核心問題一路都沒有出路。

注,給對mastering 不熟識的讀者︰mastering 中文是母帶後期處理,屬於音樂製作的後期製作,與整個音樂創作是沒有直接關係,這是一個小參考。有不少容祖兒粉絲誤會Alex Fung 將抄襲指控是源於mastering 身上,這是極度幼稚的。首先,這是理解錯誤,他不是這樣的意思;其次,將抄襲的責任放在mastering 身上,與將任何的抄襲傢俬、電器等怪責在生產商品的工廠身上是沒分別的。

是他也是你和我?搵香港樂壇抄襲貓

既然最近又流行抄襲,我們就再做一個香港抄襲小檔案。其實抄襲一直在香港都盛行,不只是Mr.、容祖兒及雷頌德的專利,大部份香港音樂人都有抄襲的案底。坦白說,抄襲,確實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去定義,尤其是聰明的抄襲,它不拿你的bass line不拿你任何音符,但抄你個flow 抄你個mood抄你的樂器音質,在華人社會不會有人將這些事帶到法庭,所以這就是你怎樣都奈不何這些抄歌音樂人的原因。就是隨意一句「我對得住自己良心」,就可以輕輕帶過。

天下文章一大抄不是沒道理,因為大部份人都由抄開始的。怎樣抄怎様把抄到的東西變成自己的才是真正的音樂人,做真正的音樂。或者打個比喻,不知道大家知不知其實「複製名畫」是大有市場的?一些很技術很好的畫家他們可以用特定一個藝術家的手法去再創作,他們可以放出市面賣。有很多人會模彷名家手法,臨摹名家作品,叫做仿品(Pastiche),在市場都有一定價值。技術更好的可以冒認是一些名家的「遺作」、從沒見光的作品,讓收藏家花時間金錢去驗証作品的真偽;就算這些作品最後被認定為贗品,它們仍然會賣到很好價錢,因為這些作品技術好效果好,大家都樂意放在家收藏。

這種行為,在藝術界叫藝術贗品(Art Forgery),或簡單可叫counterfeit。不過,講完這麼多,我不喜歡畫公仔畫出腸,我相信香港樂迷都仍然會為偶像說那些天下文章一大抄的道理,什麼人家抄都花了很多心機的東西。不再詳談。

王雙駿

那麼,這次要數抄襲事件,做了這麼多年人最令我最感噁心,最感到不可置信的一定是王雙駿給陳奕迅的《我的世界末日》,這是我見過最明目張膽的抄襲事件,更可以完全沒有提過原創者Super Furry Animals的名字或歌曲的名字《Dim Bendith》。而且,《我的世界末日》最令人感到氣憤的地方是,如果你不知道這是一首徹徹底底的抄歌的話,你會真的以為這是一首很出色創新的作品。這就是completely cheating,你以為一個音樂人talented,怎知他原來是倒模照抄?這與情侶偷情沒分別,就是你或者都不會因為他或她偷情而那麼傷心,但當你知道他一直在偷情卻一直在你面前做個好好先生,把你當傻瓜一樣,就是最令人難以接受的cheated感覺。

王雙駿抄襲的經典二三事還有︰
謝霆鋒 《蘇三想說》 vs Kinki Kids
容祖兒 《桃色冒險》 vs 東京事變

陳奐仁

第二位要說的是被傳媒放過的陳奐仁。陳奐仁一樣有抄歌癮,他較好運,因為不夠雷頌德紅,所以才不會被大眾群起攻撃。我節錄一篇網上的一篇文章︰

我想講陳奐仁抄歌0既惡行!!
首先,佢作俾eason0既”阿士匹靈”係將U2首”tarting at the sun”同”last night on earth”合埋一齊,就當一首歌!
而陳小春首”黃豆”同 justin timerlake 首”Like I Love Your”一樣!
到陳冠希,佢之前首國語歌”忘了她”就抄eminem首”white america”!一樣!
陳冠希隻新碟”Please Steal This Album”個名都抄,係system of a down”隻碟”Steal Thi Album”!
陳冠希首熱播歌”香港地”就抄2pac首”To Live and Die in LA”,又係一樣!首”欺生”0既 background music係抄missy elliott首”get ypur freak on”!
而即影即有”亦係抄0既,因為我0係街到聽過首一模一樣0既歌!!希望你地可以M到出!
到陳冠希近排個音樂會,我有到現埸睇個show,蠤J tommy solo 度佢捽鰲菪狔ackground music抄嚘q,missy elliott首”get your freak on”出,但係當我係now.com.hk睇番個show,我發現佢地竟然cut鷕o!好奸囉…..係咪想隱瞞事實?

希望你地可以揭發陳奐仁抄歌0既惡行!!因為佢無資格講”原創音樂”!!(by Gary Wong)

太多指責,好難入手,我就拿他幫A Music 時的楊千嬅做的《當女飛俠愛上萬能俠》做例(《Ready or Not》抄Poker Face明顯到的地步是大家都不會當它認真了),這首作品不就是翻版1981年Soft Cell的版本的《Tainted Love》?

CY Kong

其他的,就只略談。CY Kong替王菲做的《再見螢火蟲》就一定是inspired以及based on Garbage的《The World is not Enough》,就連王菲都認相似。CY Kong 還有一系列「致敬」事件,但從不嚴重。

陳輝陽

陳輝陽當年走紅時亦被指過抄襲,嚴重性卻比CY Kong 的「inspired」事件更低,但他的情況是更像拿了喜歡的東西再發展另一些東西出來,像楊千嬅的《最後的歌》的幾下鋼琴就是拿自當年因《Notting Hill》電影大紅的《She》。《私奔》的鼓聲intro 亦是拿了Rialto 的《monday morning 5.19》再reinvent的。

李端嫻、蔡徳才

人山人海的李端嫻及蔡德才亦有像陳輝陽這種情況,似是喜歡人家的就想自己做首相似的。不過,李端嫻替黃耀明編的《友情歲月》當年就引起很多炮轟,身邊音樂界朋友早已將這案定了罪,認定是抄Michael Nyman 的《Memorial》。

蔡德才幫黃耀明的大作《春光乍洩》當年亦被指抄Blur 《To the End》。這種「抄襲」當然與《我的世界末日》不一樣了,大抵也是抄其風格而已。有趣的是,李端嫻到98年幫楊千嬅編《八步半》時,又很明顯受了Blur 的「啟發」,做了一首在氣氛、音色到樂器都很像《The Debt Collector》的作品。

真的咁橋咁似?

有很多人不明,其實音樂有無限可能性,要相似,不是沒可能;但是要在無限可能性當中偏偏會與某一作品極相似,我就不相信這些例子會可以經常出現——或者你看得太多那些爛鬼電影電視情節,當一主角死了,但卻有那些無法解釋但生得一模一樣樣的角色出現的橋段了。不過,最後又有一個case 是蠻uncanny 的。Neil Young的《The Restless Consumer》的旋律確實很像達明一派的《天問》。

寫到這裡累了,我知道還有很多抄襲事我沒有講,例如林一峰為陳奕迅寫的《不良嗜好》抄《Cigarette and Coffe》、許志安的《我未夠好》抄Radiohead 《Nice Dream》(諷刺的是經手人是雷頌德的親人)⋯⋯⋯有沒有補充?歡迎。

敢於原創,不會將聽眾當白癡的樂壇及音樂人,不是大家最希望見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