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樂壇要告別多少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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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凱琪曾是不少樂迷的心肝,在A&R傳奇Evi Yang的打造下,當年一個抱著小克公仔的漫畫少女,賣的是一個有想法有夢想的鄰家少女。黃偉文一首又一首到位歌詞,再加上之後遇到Edward Chan/Charles Lee,一首《小峽谷1234》成為廣東樂壇近年來其中一首最神奇的作品;打後拍上方大同就更是如虎添翼,基本上就算不認真樂壇發展,每有作品都叫好叫座。

不過,告別「玩玩下」的音樂年代,薛凱琪登上紅館,告別華納,迎接Paco一心走向一線最前,然後大家一下子又再感到「呀,薛凱琪的歌變左啦!」。哦,Deja Vu?係囉,呢個場景就好似係命中注定要發生,就好似周星馳《西遊記》中用月光寶盒返幾多次過去,都係避不了,命中註定。

究竟係走紅的毒咒?定係紅館的毒咒?定係走向大眾的毒咒?係咪即係電視上,要多人睇就要迎合師奶,拍無綫的師奶劇?聽歌的,要迎合大眾,就要變得四平八穩,放棄身段?

陳奕迅楊千嬅由華星時期indie 包裝,前者在英皇時期成為大中華的「K歌之王」,後者則在新藝寶時期變為雷頌德港(K)樂教父的傳唱者。古巨基由真率新民謡曲風變為苦情歌王,亦成為雷頌德的音樂代言人。最近則是吳雨霏由硬朗變為典型嬌滳滳女人味的苦情女人。這次到薛凱琪,作曲的方大同一字明顯就是一個騙局,基本這支舒文監製的作品,寫上誰編曲誰演唱亦沒有關係,就是依舊的四平八穩,那種過耳即忘的情歌。

林寶填的詞或者算是填得妙,「告別我」,薛凱琪就是要告別以前的那個以前好玩的「我」。嗯,又是那句,這或者不是歌手的錯,這是主流音樂製作模式的錯,歌手永遠只是一個棋子,一個產品而已。你估當初你聽到的那個古巨基陳奕迅楊千嬅全是他們自己最想做的我咩?

那究竟往後樂壇,還有多少個有個性的歌手仍然要「告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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