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陳奕迅演唱會再看懨悶的香港音樂

easnlife
自己也覺得連續三週都寫陳奕迅實在過火,亦有點好像講來講去都係佢的感覺。不過,想來想去,還是覺得這件事仍是觸動最多人神經的一件事,還是有點話想說。

坦白說,看到陳奕迅演唱會的那些報導及所謂的衝突,只感到納悶。其實玩什麼音樂就有什麼的歌迷,你去看像Justin Bieber這類流行音樂會不是會預期看到一些來「享受」、「細味」音樂的聽眾的,而是一班狂熱年輕樂迷在尖叫狂歡,以摸到Justin Bieber 為樂。奈何的是,陳奕迅仍然是停留在這種流行音樂的層次而不自知,傻得像大排檔老闆嫌食客著得不夠大體不夠斯文一樣,實在矛盾。

當然,普遍香港觀眾同時一向惡啃,尤其那些狂熱fans,尖叫大叫喪叫首首大合唱,見怪不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以偶像崇拜作背後動力的流行音樂出現這種粉絲實屬正常。而香港觀眾音樂感差也是公認的,香港的音樂會一到打拍子就每每嚇親人,錯得離譜,快十拍或慢十拍都是常見。這些所有惡習,終歸究底,還是因為香港的惡劣音樂教育。

所謂的音樂教育,並非是指真正的音樂教育,例如樂理或演奏等,而是泛指對音樂的接觸。香港雖曾以國際都會自詡,但普遍香港人的眼界及口味由香港交到中國前到現在以來,不進則退,越來越狹隘,口味越來越老土守舊,與上一代的老人家只愛聽那些老一輩情歌沒分別,更開始像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的只愛聽一類情歌的單一口味。

香港人由細到大聽的歌曲都是沒什麼節奏感,都是那些硬掘掘的那些廣東慢歌;就算是快歌,節拍感也不是歌曲的重點。社會口味單一,市場就可以大條道理用這個來做藉口,以「有供有求」為名繼續做類似沒音樂感沒音樂性的音樂,音樂的成功不在於音樂感,只流於歌詞有沒有所謂的「共鳴感」與「觸動人心」的本領,音樂多停留在這種「情感」層次,所以形成今日香港樂壇被情歌淹死的局面。

所以如之前所提及,陳奕迅對觀眾的指責其實是說不通的。他,投靠只向錢看的音樂工業,棲息在一班不懂音樂的傳媒,娛樂這班沒什麼音樂教育的聽眾,靠這班普羅大眾及狂熱粉絲而獲利。既然今時今日唱了十多年仍是一年一年重覆地唱《任我行》這類典型「悅耳流暢」的打油詩式的慢歌去換取最大的名氣及支持度,既然這班就是你自己選擇的顧客,既然你選擇要開足廿五場演唱會去秏盡自己的精神體力及音樂熱誠,那就沒什麼理由又要賺人家的錢又要對人家說三道四。

香港娛樂圈,或是這個只有娛樂的樂壇,歌手大多只是靠討好粉絲而維生的娛樂人。得罪客仔,甚至應要被消費委員會投訴的事來的。

話說回頭,其實紅館這個象徵「巨星」的舞台早就不合時宜,連續開多場演唱會根本是不人道的行為,亦只是在消磨歌手與音樂人的意志,不過,一切從錢看,開得越多賺得越多,歌手亦是自願的。或者香港人就是不肯作改變,紅歌手還是要在一個基本上不適合舉行音樂會的場地舉行,大家還是習慣坐定定看音樂會;又或是一切都源於香港政府沒有任何文化視野的原因,沒有更大型的音樂場地,室內又好室外又好。

6 Replies to “由陳奕迅演唱會再看懨悶的香港音樂”

  1. Can’t agree more. 尤其同意陳兄的第五段。看見一篇又一篇關於Eason’s Life空泛的好評,小弟真的有點無奈。噢,他唱了我最喜歡的什麼什麼舊歌。甚麼歌詞很感人。小弟絕對很喜歡Eason和他的歌,但我認為在編曲/舞台/flow方面,Moving On Stage同DUO的層次絕對比Eason’s Life豐富又有心思得多。網上讀了幾篇的看後感,提及音樂方面的內容近乎零。正如陳兄所說,也許大部分觀眾最重視的,不是音樂。

  2. 認字特警路過 –

    詩文 -> 斯文
    銷磨 -> 消磨
    淹悶 -> 奄悶 (呢個有待商確)
    合場 -> 合唱

  3. Hi Pop, 謝謝。我回到家再看自己已修改了斯文與消磨。淹悶定奄悶我都想知那個才是正確

  4. 我也很討厭唱慢歌時或任何培養情緒的環境中鬼叫歌手的觀眾.我覺得這是嘩眾取寵的行為. 我倒覺得eason直接批評這樣的行為,是大快人心.

  5. 真係好少認同blog主講嘅嘢,今次例外。
    極其討厭啲人睇演唱會聽慢歌時喺度打拍子,又打到亂晒變晒噪音,鐘意隻歌跟住唱其實已經好夠。當然,有質素嘅觀眾只會靜靜欣賞,手停口停,而唔係妄想成為台上嘅一份子。
    另外講到香港樂迷嘅口味,k歌大晒已經唔係新鮮事,快歌好少hit得起,除非夠騎呢。陳生嘅《任我行》縱使同佢以前啲k歌毫無分別,但仍然係全碟最受樂迷擁戴嘅歌。香港嘅音樂人最鐘意就係用華麗嘅歌詞包裝普通嘅旋律,然後就會人人拍爛手掌讚係year of the song,陳生只要每年唱一隻咁嘅嘢就可以掃獎,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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