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Bob Dylan 獲獎,可讀這篇
Why Bob Dylan Deserves His Nobel Prize
充分解釋為何Bob Dylan deserves it ,總括而言,Bob Dylan 的文學成就不單在他的歌詞,而是他在社會及美國音樂發展的歷史作用。
關於不同意Bob Dylan 獲獎,可讀這篇
Why Bob Dylan Shouldn’t Have Gotten a Nobel
我個人而言不同意Singer-songwriter 贏Literature Prize的。
當然,所有這類評審或獎項都是有他們自己的準則及想法,亦不存在任何「對與錯」。但Nobel Literature Prize 這次最大的問題是,假若這樣文學獎是給已是很小以及dying out的觀眾的文學一個認同及鼓勵的話,那頒給Bob Dylan就完全是給正在仍然寫「傳統文學」的文人一大巴。尤其是面對著世界經濟危機,右傾政府近十數年積極削減對文學到人文學科的支持,頒給音樂人的意義何在?
因為歌詞是有整個媒體及音樂去支撐的,撇除商業問題(它們不一定要嚴重商業化),但整體而言它們得到傳播的機會比起一般文學的機會是更多更多,其accessibillity 是更高,而本身給音樂人認同與榮耀的獎項已經穩固地存在吧?有需要用已是十分稀薄的文學資源去給音樂人認同嗎?
再加上歌詞是以旋律及歌者的聲音去演繹的,它們怎樣唱,怎樣演繹亦會直接影響歌詞本身的意思及深度。像這篇爭論歌詞是performance 而不是文學一樣,因為歌詞靠音樂可將最粗淺、平庸的文字變得深刻堂煌。關於歌詞這媒介的獨特性,可讀這篇Bob Dylan’s song about the Titanic makes you wish you’d been on board
Nobel Literature Prize 受爭議可是平常事,像1953年頒給英國首相Winston Churchill 就是最大的WTF moment,與Bob Dylan 獲獎同樣受到爭議。但是,這類獎項其中一目的是引起社會討論,所以沒討論才是更可悲的反應。
這篇 Bob Dylan wins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亦節錄了不同人對Bob Dylan 獲獎的反應。
至於那些填詞到singer-songwriter的朋友的圍暖自high,大聲叫「歌詞是文學」,有點像那些主流歌手要上【我是歌手】節目給公審然後喊爆扯著哮說「我真係歌手」,此情此景。
同筆者持相反意見。
獎項的原意本應是鼓勵傑出文學家,而不是一個「扶貧基金」。
如果獎項只是給一些你眼中沒有市場支持的「傅統文人」,
只令獎項變成一緩助,失去獎項的意義。
再者,究竟什麼是文學?
只要任何有關文字的創作,都應視為文學。
在這個前提下,為什麼歌詞創作要被拒於文學之外?
是不是因為他有較多accessibillity 較多商業化就不是文學?不夠高尚?
或者就是因為大眾的這種想法,令一眾填詞人要圍暖自high。
不過,至少在圍暖自high一事上,我是認同筆者的。
如果你的歌詞創作得好,即使不用推銷,大家也會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