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看到周柏豪的新歌《摔角》的MV,心情很矛盾。
不知從何說起,我這個八十年代出生的,確實從來都不太明白這個小妹妹到小男孩都愛戴的周柏豪有什麼特別。他那些「潮人」音樂有點像還要差了一兩個檔次的Juno,說不上精彩又算不上差;人家口中說他的型或帥,我又不怎樣看得出來;他作的歌就是倒模的K歌格局,不值一提。唯一有印象的,除了是「大文豪」的潮文,還就是他的唱片封套「抄」James Blake,走indie hipster 路線。
最新單曲《摔角》之所以令我感到矛盾,其實是有幾個層次的。首先是源於這首作品其實尚算是既令人欣喜的,同時亦令人皺哂眉。欣喜的是,這是一首目標很明確的舞場快歌。王雙駿㚒雜dub step、house等元素,做出這首可算是他近年最到位的跳舞作品,簡單易聽,當中的旋律與及編曲的groove及層次都有足像Calvin Harris、David Guetta等等近年這些主流電子音樂人/DJ的大熱作的要點,層次分明;而且在混音方面夠膽將音樂放大,在廣東歌較為少見,至少做到「好跳」的效果,電台很配合的相信有潛力成為大熱作的。
不過,同時令我皺眉的先是歌曲的MV明顯是向Robin Thicke今年被播到爛的《blurred lines》的MV「參考」的。我不明白,其實性感女郎伴男歌手真的有很多不同處理手法,但偏偏要周柏豪的表情動作以及那個cheeky 樣都要抄足人,連那個女模的外形都要似?腦袋真的細到連這樣簡單的東西都想不到嗎?
香港沒跳舞市場,情歌市場卻沒有飽滿的天,
另一令我矛盾的是,其實是聽眾的反應。早說過,香港人沒有跳舞甚至派對文化,有的是整個社會都沉迷的浪漫化的戀愛文化,所以容得下千萬首失戀暗戀熱戀的作品,主流卻會排斥令人舞動身體的快歌的。戀愛永遠是in demand的,相反,跳舞沒什麼市場,會有派對會clubbing 的朋友不過是小數。
同時在香港極端保守的儒家封建思想影響下,這些作品總是會被邊緣化的,,主流社會認定「派對」就是「讀不成書」等「壞風氣」,不值鼓勵,更是教壞細路。香港主流社會對音樂的論述仍然是老舊得要認為是要陶冶性情,幫助歌者抒感情感的。所以,如以前的文章說過,在香港,音樂性是不重要的,最重要的還是歌詞,要撃中人心。在香港主流樂壇,音樂的層次從未到達只是單純享受音樂最原始的律動,所以把節奏帶來的舞動感——音樂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能元素——淪為一文不值的層次。
台灣謝金燕舞曲闖出一片天,香港跳舞音樂仍不見天日
矛盾,因為在另一邊廂,台灣的謝金燕卻成功以舞曲搶得一片天。不說你或不知,三十九歲的謝金燕原為台語歌手,早在九七年出道,更已推出了十張以上的專輯。她的《嗶嗶嗶》香港人或只懂取笑,卻聽不出其實作品本身是一首製作極到位的舞場作品。製作團隊成功將台語的娘味camp 元素混入現代舞曲,將一個原本「娘到爆」的女歌手變為大家都爭相笑爭相要到K場唱的女歌手。最新單曲《姐姐》再以快歌出動,聽得出加重手咸多多趣的抵死玩味。結果《姐姐》至今已有七百萬youtube 點擊。
當然,《摔角》明顯不是《姐姐》,在膽量到創意上,人家高班多了。尤其歌詞,完全幫不了忙,更是幫倒忙,沒gimmick沒新意沒意思,深不起,又不夠淺引起話題,陳詠謙的詞基本上一貫風格,有字基本如無字。不過,最後還是樂觀調子,沒有太多討論價值與音樂價值的流行音樂,其實是不需亦不用理會樂評怎說的;它們是功用明顯、目標market明確的商品,所以最終還是應回到其商業及use value的層次。只要流行到,紅得起,就証明它成功了。反智的香港樂壇沒有透明度高的流行指標,不能看銷量,唯有看youtube 點擊。今期流行的周柏豪歌曲一直都有一定流行度,再悶再陳腔濫調的《我的宣言》在youtube 亦有八十四萬點撃,如果這一首多過八十四萬,亦算是一個好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