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香港歌手責怪本地媒體只留意他們的娛樂事,說傳媒破壞音樂業不尊重音樂業,好不忿氣,咬牙切齒。不過,諷刺是,當網絡發達,每個歌手都有自己的渠道發表意見時,又不見他們怎談音樂,關於音樂的就僅是他們在studio的「音樂相」,更多的是他們的靚靚生活照,那個贊助商送他們靚衫靚鞋。不過,更不幸的是網絡讓我們更了解他們,他們的言讑直接傳達表達,讓我們更了解他們思路及內容。
「討厭政治」的王菀之不是什麼罪過,「針對」她或是不公平,她不過是很典型的香港人或歌手;我們或更應尊重她算是敢言肯表達自己意見,其他歌手也只不過是不敢發言罷。不過,事實是覆水難收,印象的東西就是一世都洗不甩,像一剎那光陰的蔡楓華或好勝Gigi,這些形象可以跟一世的。
不過,最叫我頭痛的是王菀之的分裂症狀。她一方面標榜自己做好音樂,更以「做藝術音樂」自居;另一方面又要在流行音樂的腐敗制度裏團團轉,玩勁歌金曲以《留白》拿金曲金獎,幸好這只不過使容祖兒當場O嘴,因為大眾早已對此頒獎禮不再關心。拍無綫電視劇求入屋也是可以明白,不過,為求食住個勢繼續「紅」翻唱四大天王的「金曲」,則就叫人難以認真對待。
我們知道王菀之的音樂在本地樂壇是值得欣賞及珍惜的。她有一張【On Wing of Time】模彷舊上海年代的演唱方法及音色,是精彩及新鮮的。不過,用同樣唱法來唱黎明的《如果這是情》,則不會有什麼作用。基本上單曲就是要play safe,沒亮點沒創新,純屬為求入屋的單曲,有什麼值得評價?
更甚的是,這反映的是歌者的視野狹窄。坦白說,我們有什麼需要要翻唱四大天王的所謂「金曲」?這些歌根本仍然是不斷被傳唱。尤其黎明嘛,衛蘭都唱過了,有什麼好唱更要作為主打?我們的香港流行音樂,其實有更多好東西可以重玩的,許冠傑?林子祥?羅文?
王菀之雖然口說不喜歡語言藝術,其實她卻其實甚懂語言藝術。像上年她因為拍劇而推出「另類藝術」音樂單曲,便消費「蝕錢」,以藝術音樂自居。但她卻忘記,有電台熱播的【On Wing of Time】,早就已經賣得差;她亦不會直言,其實再唱流行的都沒有好銷量,那公司的策略就是走另類市場贏形象的大方向?
王菀之有一自己填詞的作品叫《迷失藝術》。我覺得,王菀之迷失的不是在藝術裏,而是迷失在「功利流行樂壇」裏。
做流行音樂的,敢以做「藝術音樂」為自居的,確實需要相當大的勇氣——實是「傲慢」之過。
這篇文章只可顯示筆者對王菀之不了解,對香港樂壇不清楚。香港樂壇是怎個模樣大家很清楚,而王菀之對音樂的要求,作為喜歡她的音樂的人都會知道。她出道以來一直對音樂的堅持,筆者又有沒有看到?她的曲風一向是那麼偏鋒,特別,如畫意,最好的等,都是叫好不叫座的。就算邀歌,也是要有藝術性,如made of water,試問香港歌手中,誰敢用英文歌派台?如留白,也不是一般大眾能接受。如果她不重視藝術,不是對藝術的追求,她大可走大眾化路線,那她早應紅了。今次她翻唱其他歌手的歌,也只是為了滿足部份歌迷的要求,並非如筆者所言玩分裂。所以她已說明今次不是以王菀之為名而出這專輯。走藝術被批評,沒人欣賞。轉唱一些大眾化的歌,又說沒亮點沒創新,純屬為求入屋。那你們究竟想如何?如果筆者是音樂人或對音樂有要求,希望你能對王菀之的付出多作了解,也會學會欣賞別人的好處。
我又覺得翻唱一首半首無乜所謂,如果全碟都係咁就真係有問題,加上佢年頭出張 EP 幾首歌都保持到水準,至少我覺得香港歌手中,有大把比王菀之更抵鬧。
我也寫了一篇 《如果這是翻唱, 究竟應不應?》來回應筆者的看法
有興趣可到其網誌看全文, 現先節錄部分:
其實不論是改編,或是重唱,只要不是抄襲成「自家作」,又何罪之有?
聽到一首動人的作品,想介紹給現今的聽眾,
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聲音去傳承,將其帶入自己的感覺與味道,也是一種藝術
尤其黎明1991年的電視劇集插曲,又有多少年輕樂迷熟悉?
正如馮允謙《我的九十年代》中唱到,有時有些音樂的啟發,確實不可理解
何況,《如果這是情》其實是玉置浩二所作,真正原創那一首應是《ともだち》(朋友)
於八九十年代長大的樂迷,必然明白玉置浩二對香港樂壇流行曲的影響力
I don’t think it’s necessary for the writer to criticize Ivana for that. In fact she just made one cover album, which doesn’t mean that she’s lost in her music career. You can see many good singers also do cover album and this is no big deal, just like Khalil Fong also made Timeless in 2009. The key is that whether the singer really likes to sing those songs, and it gives me a feeling that Ivana really likes these songs so that she chose to cover it. Maybe you think Leon Lai’s song is not worth a cover version, but everyone can have different emotion towards the same song, don’t need to judge Ivana just because of that.
And I agree with the comments above, if you even need to criticize Ivana for this, I think there are even more singers which you could criticize first before Ivana.
如果你認為王菀之作為音樂人,
Facebook不應該出現跟音樂無關的相片,
那你作為樂評人,
又為何在你的中文唱片評論網出現非關樂評的評論?
其實任何人,
包括音樂人,
身份沒有可能只得一個,
王菀之是音樂人,
但她不只是單純音樂人,
她同樣是香港流行樂壇其中一個歌星,
同樣是一個家裡的一員,
同樣是別人的朋友。
別因為你的觀點只被困於音樂,
就只看到王菀之是一個音樂人,
忽略了她一切其他身份。
如果你有更廣闊的目光,
就不會有如此魯莽的非樂評評論。
居然可以對一個一直掙扎著不過「通俗」生活的音樂人如此無理、片面及苛刻的批評,還大膽的說人家的音樂視野狹窄?!可想而知閣下的音樂修養有多狹隘了……真的可笑。
試試用心來感受歌曲吧,音樂不是單單只用理性邏輯來分析的,等你能到了那個境界再來寫歌評吧。
《留白》拿金曲金獎其實大快人心,一首重複短短主旋律五次的Alternative Pop +Dub Step居然有這樣的成績;未來研究香港音樂的人需加多點功夫才明白箇中原因。
王菀之出呢張碟係延續老表劇中吳芝晴身份,因為佢o係劇中翻唱幾首歌觀眾樂迷都非常受歡迎,你睇劇中唱歌片段上youtube好多人都留言要求出碟,所以隻碟係叫”晴歌集”。
請問佢回應樂迷訴求有乜問題?但人地又唔係炒歌,又唔係唔好聽,出翻唱碟,重新編曲,全新演繹,好聽,我會買喎隻碟。最怕做得唔好姐,又唔係粗濫製作,我好認同樓上有人提到,八九十後好多人都無聽過碟入面既歌,而家我地咪聽到囉!
活躍於樂壇頒獎禮亦唔係咩大問題,各大傳媒樂意播佢”另類”作品,留白推到金曲金,多d人聽到有壞咩?
同埋王菀之係東亞,大公司比得資源佢做音樂+推廣,妥協一下出席呢d場合有乜問題?唔通佢自己摺埋自己係屋企寫歌無人聽到無channel 播就最好?全世界轉哂做indee 歌手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