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或者是整個資本社會的縮影,資源越來越少,個別戶的財戶則囤積越來越大,社會上的物資如房屋等亦越來越貴,貧富懸殊的情況就只會一直變得更嚴重,直到社會有一個大洗牌或改革,問題才會有機會解決。這基本上能應用於音樂到art school students一樣,越早出世越早成名就越著數。就好似今日睇到譚詠麟的唱片仍然賣得不錯的情況一樣,無論它有多難聽它代表的意識形態有多腐敗,但他就是在香港最光輝的年成名,那些忠實fans就算只剩一百分之一,也比今時今日聽廣東歌的年輕人更多。
香港音樂圈的虛偽風氣
年輕一輩做音樂的,尤其是在香港,要生存,確實是困難。香港音樂人也不是沒有想過一些新㯋生存方法。林一峰及馮㯋琪取巧地將外國crowdfunding資助小眾藝術創作的概念引入香港市場,成立近三年,透明度不足之餘,更像林一峰輩音樂人的小圈子賺fans 錢的平台。觀乎所有成功的四十一個計劃中,林一峰有直接參與的計劃就佔七個,所獲的金額亦是最大;馮㯋琪有份參與的計劃則有四個(Backstage、黎曉陽及烏托邦),而基本上絕大部份的計劃都是與他們有關係的計劃,直正幫助到unsigned,unheard of 的音樂人的工能成效極微弱。其中另一有趣的是而稍前連陳輝陽的【少女的祈禱】集資計劃亦集資失敗,最後直接推出市面,亦可解䆁到音樂蜂的問題。
香港的媒體文化喜歡製造及崇拜偉大淸純的美好形象,所以我不怪林一峰在社交網絡每日在告急叫樂迷支持他的音樂以證明音樂有價,卻十分有骨氣地說這不在乎金錢,而是在乎音樂的價值。另一邊廂你又見到他在周遊列國及高調展示他的business class 航空經歴。這是香港媒體習慣的虛偽,林一峰也不過是其中一個。這與林憶蓮等歌手在大陸販賣靈魂及香港音樂到香港人的尊嚴一樣,可以字字鏗鏘如何漂亮地說自己在宣揚音樂,但對於「錢」等實際原因卻隻字不提。
無可否認,「談音樂」其實可以是很自戀的事。這亦是我在這麼多年領悟到亦明白的事,我們亦反思過,why do people need to listen to your opinions?所以我們這裡的宗旨是這裡不是我們彰顯自己的音樂品味的地方,而是我們希望透過討論,透過從不同角度的分析觀察,讓大家在流行音樂上看到更多價值及趣味。
好啦好啦,我當你講的都合理,但請問否可不要作詭辯,taken out of context,這個問題明明重心不是什麼肖像與否,而是他要求抽起海報是因為政治考慮,是基於這會影響他大陸的工作。這種自我審查,面對大陸的政治強權而自己跪低的手法是這整個事件的重心,亦是需要被譴責的地方。其他什麼肖像不肖像,都是詭辯。
The right of publicity, often called personality rights, is the right of an individual to control the commercial use of his or her name, image, likeness, or other unequivocal aspects of one’s identity. It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a property right as opposed to a personal right, and as such, the validity of the right of publicity can survive the death of the individual (to varying degrees depending on the jurisdiction).
A commonly cited justification for this doctrine, from a policy standpoint, is the notion of natural rights and the idea that every individual should have a right to control how, if at all, his or her “persona” is commercialized by third parties. Usually, the motivation to engage in such commercialization is to help propel sales or visibility for a product or service, which usually amounts to some form of commercial speech (which in turn receives the lowest level of judicial scrutiny). If an individual violates this right they will have to through a lawsuit.
另一方面,正如原裝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封套,那些剪貼人物基本上全是極具才華及名氣的名人,Karl Marx, Oscar Wilde、Bobby Breen⋯⋯全是對他們的名氣及成就的一個肯定,簡單來說基本上是hall of fame。達明一派卅一派對的取向稍有不同,但放上去的都是在香港舉足輕重具影響力的名人明星,周杰倫作為台灣歌手能登上港版的「名人台」,其實理應高興。
2016年的香港音樂界其實還不錯,不是說音樂本身,而是說樂壇的運作。小型演唱會終開成市,唱片公司終於懂得用網絡宣傳,像SONY用網絡救返陳柏宇等等;主流歌手開始用獨立形式運作,像巨星幫的王嘉儀或「獨立」了好一陣的趙學而;有更多餐廳有演出場地,像最新的1563 at the East 或Hidden Agenda 要用食物來包裝live house 的真面目,全都是良好走勢。至於音樂嘛,也有黃耀明【美麗的呼應聽證會】、小機場的【火炭麗琪】、方大同的【西游記】或王嘉儀的debut及小塵埃的新作等,對香港樂壇來說還是不錯的一年。
這當然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亦是現今在香港的音樂人,尤其對不是走主流傻頭傻腦明星形象的獨立音樂人來說,最重要,最核心的問題︰音樂在這樣壞的世界上有什麼作用?現今香港的局勢是前所未有的惡劣,這不同冷戰時期,這不是你走出來說「停戰」,make love no war就能過骨、能幫助社會的時代,香港的政治局勢是複雜陰險,亦充滿著打壓與各種程度的壓力,香港的獨立音樂人,究竟應該怎樣回應這個時代?
????謝芊彤謝芊蕾的《八芭啦笨爸》絕對不是回應這個時代的單曲,它承傳著港台一直最愛的淸新恬靜的音樂風格,當中的三拍子傻氣跳皮,當中的古典chamber music 的情緒,當中的慵懶生活氣息,都好像????回到大家都還未懂事,還是能當港豬享受著淸新獨立音樂美好的安穩時期。
2009年《舊約》面世時,何韻詩的約定,是世界不論怎變,我們仍會約在這個地方。這個盟約,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有延續性的,鼓勵我們為這個地方盡每一分力。那一年的演唱會,也是十月,仍是紅館,這份誓約經過了七年間的洗禮,來到了今天。當時何韻詩推出了兩張具突破性的概念專輯 -《Ten Days in the Madhouse》與《Heroes》,作品的主題「每一個人都值得關注,每一個人都是英雄」,如今見於雨傘運動,見於演唱會的集體贊助,才真正有所體現。2013年演唱會的「莫忘初衷」,亦意外地延續到現在,意義更具體。
來自政權的打壓,來自人言的打擊,都為了造就更好的自己。於是何韻詩拋棄了《艷光四射》 (不需big band 嘉年華了),不再在《光明會》大放光明,隱沒在舞台上,有時坐在一角,有時跟舞蹈員一起,已分不到誰人是天后明星。有失便有得,其實早聽過了,失去大品牌,得到了小店,所捨棄的太沉重太昂貴,但得回的是自由的無價的,正是《拋磚引玉》歌曲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