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
Get A Life演唱會
日期︰2006年2月11-18日 | 場地︰香港紅磡體育館
(1) 開場一刻。八時四十五分。
(2) 一身黑衣打扮,戴上烏鴉帽,站在離地數十呎的高臺唱「浮誇」,完全貼題。
(3) 兩名男子街頭相遇。
(4) Shall We Dance?
(5) 看不看到左下角那隻懸在半空的白蜘蛛? 牠全場就只能在高架空間停留,在完場前一節,才變為黑色,成精落地。
(6) 唱「爛」,三個花盤圍著他,Dancers盤中央扮花。
陳奕迅自去年起回歸樂壇,迅速在本地音樂市場做成一股銳不可擋的旋風,香港歌迷對任何跟他有關的事物都熱切期待;誇張點說,只要一聽到陳醫神的名字,就算是馬桶蓋也會照單全收。這是一種對他的認同,也是特區廣大聽民對本地音樂創作的一次全民表態。陳奕迅既然在叱咤頒獎台上高呼「我好鍾意唱歌架!」,台下的群眾也會懂得說:「我哋何常又唔係識聽歌呢!(不過市場上無得俾我哋揀喳!)」與過去幾年曾幾有意無意在加州紅唱過無數粗製濫造的畸歌,甚麼愛瑪氏小姐明天我要嫁給誰分手不要太悲哀希望晚晚乖阿拉伯市場戒男他不准我哭等四五六七八個字組合立即極力否認,分清楚河漢界,脫離關係,重新回到高質素製作音樂的懷抱。
開個人演唱會是基於商業考慮的必然行動,以他的號召力,個場三度加場也不是甚麼驚天動地的娛樂新聞。所以當初《蘋果娛樂》的頭版大字標題「陳效迅和李克勤演唱會門票滯銷」才是意料之外。我會問,如果市場對陳奕迅也反應冷淡,莫非最當紅的是呂珊和胡美儀?畢竟還是傳聞,還是開售數天內買了價值二百元的票;事實上,每次個唱開鑼我都怕門票售罄,最後只能在光碟中看著這個肥頭耷耳的非偶像歌手唱孤獨探戈。
陳奕迅的音樂秀,重點不在歌曲和唱功本身,而在製作角度作考量。先有大會衣著,交響樂團著神父裝,Live Band 以White Dress Code示人;第二部份所有Band Participants的Dress Code都要改為紅色。找來朱祖兒設計舞台,一個像幾塊不規則雪芳蛋糕合為一體,彷似顯微鏡下的月球表面;更準確的比喻,就是個動物園內的動物棲息地,四面台跟觀眾席完全分開,意味著接下來的兩個多小時performance rundown中,不設握手位,只想你們好好的聽我表演聽我唱,我唱歌才是重點。陳醫神為了好好配合這個中心思想,由開始高唱「浮誇」起,連續接近二十首歌才跟現場觀眾問好,然後又再繼續唱。不多話並非他的一貫作風,兩天後讀報才知道他因腸胃炎,開秀前才出院,所以他唱現場經常唱錯歌詞的老毛病未見改善之餘,與德國漢堡交響樂團(Hamburger Symphoniker)的配樂下,唱「黑夜不再來」時竟然甩了咀還是情有可原吧。
因病,歌唱質素自然打折扣,不過尚有醫神初試跳舞補數,跳過踢躂舞,也有快歌勁舞,可能是首次嘗試吧,跳舞跳到喘氣,有一兩首歌的高音位聽得出是氣不夠。整個秀在曲目安排上也見心思,歌與歌之間有意義上的連繫:先來跳舞的「Shall We Dance?」、「三個人的探戈」、「孤獨探戈」;再來談生命可貴:「活著多好」、「怕死」和「爛」;然後再談親情友情:「大個女」、「單車」、「最佳損友」和「Shall We Talk?」。但,Encore前和EO2跳舞,再來歌舞片告別式唱「超人的主題曲」作結尾卻是始料不及的。
整個演唱會最令我興奮的還是他唱了很多首Side Track,對這些非派台作品的鍾愛程度有時甚至超越了主打歌,他竟然真的唱了「兩名男子街頭相遇」、「防不勝防」和「如果這一秒鐘你跟我講你不愛我」。對呀,我居然連長達十四字的歌名也能夠一字不漏地向坐在身邊的某大姊說,還有他唱的歌,幾乎所有都懂唱,上回去看林憶蓮,只懂唱兩三首。
原來,我真的很迷陳奕迅。
(7) 大個女。有人造降雨雲(不見於圖),也有仙女散花。
(8) 送院途中。模擬失事的汽車在升降台出現,兩名拯救人員將假醫神抬出送院。
(9) 尾二一段,勁唱大熱作品。
(10) 跟EO2和Samuel大跳踢躂舞。
(11-12) 演唱會本來完了,但大會未有將全場燈光重開,醫神急急腳走上來說:「我換換吓衫都要走番出嚟,唔理喇,唱喇!」全場拍手狂呼。
(13) 最後一首歌,歌舞片的喜劇式收尾,卻唱「超人的主題曲」,OKAY反高潮。
演唱會第二場歌單:
浮誇、怪物、心裡有鬼、兩名男子街頭相遇、不良嗜好、Shall We Dance?、三個人的探戈、孤獨探戈、活著多好、怕死、爛、聽聽、大個女、單車、最佳損友、Shall We Talk?、如果這一秒鐘你跟我講你不愛我、傷信、1874、黑夜不再來、美麗有罪、2001太空漫遊、夕陽無限好、超人的主題曲、King Kong、送院途中、防不勝防、打得火熱、十面埋伏、幸災樂禍、忘記歌詞、葡萄成熟時、大開眼戒、K歌之王、天下無雙(Encore X 2)。
* 唯一遺憾,他沒有唱「與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