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忽然寫的一篇火炭麗琪會引起一班香港音樂友突然的興奮起來,要大聲指出我用的「Grime」是錯。
當然,也許若然本身是一個正常的討論,我亦樂意會討論,亦會承認當中用的terms 是粗疏,不只grime, 如counterculture 等字其實也許可以避重就輕,本身文章也是衝衝完成——這些我都承認,亦沒有什麼好不認。不過,整篇文章的去向好明顯,其實就是從社會文化的角度出發,借用Grime在英國的社會意義,去嘗試將Youngqueenz與火炭麗琪放一個有趣的位置,可以將「drug culture」的重心放遠,與尹光阿肥並列,描述整個「草根次/另類文化」的崛起。
不過那些音樂神人總覺得你就是沒做功課不懂grime 不懂trap,或是以為你懶到連Youngqueenz 的Facebook 都沒有睇過——他自己也在Top post強調自己是trap rap 了,而本身歌曲的reference 如Gucci Mane 都是Trap的重要單位,那為什麼偏要寫Grime?
Grime,本身英文意思是a dirty layer,基本上就只是屬於英國的音樂,視它作為一個「音樂genre 」要提到當中的beat等等,根本就沒意思。與generic 的hip hop, rock 等已成universal的established genre不一様,你基本上不會形容與英國scene 無關的音樂為Grime,因為Grime 的本土意識與本土的政治、社會環境的連扣實在太強。即是Drum and bass, 2 Step, UK Garage 等是英國的,Minimal Techno 是Berlin的一樣,都基乎是生存在那些獨特的scene。
Trap 與Grime不一樣的是Trap早在90年代已出現,現已發展到脫離本身文化起源與意義,現在的Trap 更多的是跳舞元素,你亦可見Trap在Soundcloud 與及mixtape 上都是隨處可見。同時,另一為何在該文用Grime不用Trap的原因是,Trap 本身就是「廢青drug culture」,你可以直接替落Youngqueenz 與火炭麗琪身上,但那就沒有什麼特別有趣了。相反,Grime本身的政治意識,Grime 音樂人在對racial issues, 對working class issues, 就算對veganism 都有更積極有趣的參與及討論。
原本都沒有再打算回應,但見一班音樂同好每每有機會總喜歡組團來柴台話你唔掂識篤屁,我也不自覺要花多少少時間要認真少少再寫篇文去解釋。討論是樂意的,批評亦不介意,但小學雞鬧交呢,就留在自己Facebook 自high 吧。
這裡有兩篇文可以讓根本不知什麼是grime 什麼是trap 的讀者閱讀︰
NPR 的Culture WarsTrap Music Keeps Atlanta On Hip-Hop’s Cutting Edge. Why Can’t The City Embrace It?
Grime